研究速递|化言语为行动:宣布停止海外煤电投资后,中国做了什么?

在2021年9月举行的第76届联合国大会上,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宣布,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同年十月,二十国集团(G20)也承诺将停止为海外煤电提供融资,标志着国际范围内煤电公共财政融资的基本结束。然而,有关中国这一承诺的覆盖范围、这些承诺将如何具体化为行动,以及中国国内燃煤发电应何去何从,仍存在诸多疑问。

2021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6)前后,中国政府开始推出碳中和“1+N”政策体系,有关中国国内碳中和转型的具体指导逐渐明确。近几个月来,中国政府与发展中国家及地区在绿色能源和气候行动方面的国际对话也迅速升温。与此同时,美国欧盟也各自提出了支持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项目的倡议,意在与中国的“一带一路”倡议竞争。

中国海外退煤的承诺究竟能减少多少二氧化碳排放?联合国大会以来,中方为履行承诺采取了哪些具体行动,还有哪些工作尚待完成?在这些问题上,我们看到许多清晰的进展。未来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中国已经在前进的方向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中国海外煤电将会减少多少二氧化碳排放?

波士顿大学全球发展政策研究中心最新简报显示,中国政府的海外退煤承诺共可能涉及101GW的燃煤发电量。但此承诺是否适用于已在规划、谈判中的项目,或者已在建造中的项目,以及融资已到位的项目?是适用于中国政策性银行融资的项目还是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融资项目?以及此承诺是否会涉及由中国工程公司承建但无融资关联的燃煤电厂?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此承诺的结果和影响规模会有很大差异。经估算,中国通过这一承诺每年可能减少的二氧化碳排放可能在7400万吨(Mt)到5.94亿吨之间。

自联合国大会宣布这一决定以来,中国为履行承诺做了哪些工作?

2021年10月,中国举办第二届“一带一路”能源部长会议。会议发布了“一带一路绿色能源合作青岛倡议”,并呼吁制定更有雄心的绿色能源发展规划与目标、营造更具吸引力的绿色能源投资环境、降低绿色能源融资成本、加强能力建设与技术援助等。2022年1月,中国商务部和生态环境部于联合发布了新版《对外投资合作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指南》,相对该文件的2013年版本,2022年版指南为中国企业在海外的运营提供了更多的具体指导,明确呼吁中国企业积极参与东道国的低碳项目,并应优先考虑可再生能源项目。

同时,中国国家能源局也在与包括中东欧国家拉美国家东盟国家等具体发展中国家及地区的清洁能源合作方面积极协调,推进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机构之间的联系,以更好地促进清洁能源方面的交流与合作。2021年12月举行的中非合作论坛还通过了“中非合作应对气候变化宣言”,也与习近平主席的清洁能源和退煤承诺互相呼应。

这些政策和积极举措对于引导和促进煤炭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型发展十分关键,并且在近期中国海外能源投融资的行动中已经有所体现。但是,加速这一转型具体还有哪些障碍?还需采取哪些措施才能帮助克服这些障碍?

还需要做什么?

波士顿大学全球发展政策研究中心发表的一系列研究发现,东道国的需求和政策环境一直是中国在海外投资能源类型的主要决定因素。既然中国不再在海外建设新的煤电项目,那么东道国也应将目光投向可再生能源,通过制定更明确的政策,促进中国以及其他国家的相关投资。“青岛倡议”已经涵盖了绿色能源转型所需的大部分合作领域,下一步就需要各方落实行动,将话语转化为具体的项目。中国和东道国还应当尽力推动扩大承诺覆盖的范围,将其他煤炭消耗行业和其他化石燃料项目也纳入考虑范围,将向零排放转型的机会最大化。

面对从高度依赖煤炭的能源结构向碳中和经济的转型,中国各方都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国内外煤电市场的双重限制,意味着中国企业也将不再能够通过海外煤电项目排解产能。但是,挑战伴随着机遇:发展中国家的可再生能源投资机会广阔,仅按各国首次国家自主贡献计算,全球发展中国家可再生能源投资需求便达到了8000亿美元。对于已有中国投资的高排放电站,但可再生能源潜力丰富的国家,也有机会通过再融资实现公正的能源转型。对于面临对中国机构和企业的债务风险的国家,也有机会利用可再生能源项目或绿色债券进行债务交换,进行债务重组。

中国国内电力系统仍以煤炭发电为主,因此,在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同时,现有煤电机组节能减排以及灵活性升级仍将扮演重要角色;预计到2025年,中国将开始煤电的净淘汰。在此过程中,海内外项目应互相借鉴,推进南南合作。那么中国要在海外进行转型尝试,便首先需要明确的政策指导、可行的转型模式、与东道国的密切合作,同时创新融资手段。

阅读英文摘要

View all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