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速递|非洲掌舵:东道国在中国资助非洲发电项目成果中的作用

金贾,乌干达|图源:Shujaa_777 via Shutterstock

中国公司在非洲的发电装机容量已超过 25 吉瓦,占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发电装机容量的 15% 以上。尽管中国公司对撒哈拉以南非洲地区的电力行业做出了公认的贡献,但这些项目的价格和投资结果却不尽相同。据观察,中国公司在非洲建设的基础设施项目质量较为参差不齐,而项目价格有些合理,也有些则相对较贵。

这些项目的成果为何存在差异?非洲东道国如何通过行使自主权来影响中国资助发电项目的成果?

Adjekai Adjei 撰写的最新工作论文探讨了非洲东道国如何行使代理权,以影响在加纳和乌干达的中国资助水电站的成果。论文通过半结构式访谈和文件分析,分析了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在乌干达和加纳资助的水电站的融资和建设情况。

作者发现,尽管同样是中国企业在这两个国家开展类似的项目,但加纳的投资成果更为积极:项目大体按时建成,价格具有成本竞争力,质量亦可接受;而乌干达的投资成果并不理想,项目延期、成本高昂,而且存在多重违约。

鉴于加纳布维(Bui)水电站和乌干达卡鲁玛(Karuma)水电站的经验,作者为非洲东道国开展中国资助发电项目提供了政策建议,以便取得积极的项目成果。

政策建议:
  • 提高谈判能力: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东道国机构的作用,有必要提高技术人员的谈判能力。东道国必须让政府官员掌握谈判技巧,并对政府支持的中方协议的一般结构有深入了解。
  • 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非洲各国政府应建立一个严格的框架,以监督项目从开始到完成的过程,其中包括定期的实地考察和审计,以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
  • 利用有相关经验的顾问的专业技能:在缺乏内部专业知识的情况下,政府应聘请技术娴熟的顾问提供技术指导和监督。聘请有经验、在相似项目中有良好业绩的业主工程师对于监督和确保项目质量至关重要。

总之,非洲东道国在塑造中国支持的发电项目成果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并非中国投资的被动接受者。因此,东道国应提高自身能力,在项目的各个阶段有效行使代理权,最大限度地实现积极项目成果。这种主动的参与可确保投资符合国家利益,并为东道国和中国投资者带来公正的积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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